【聯合報╱編譯組/綜合報導】 2007.10.21 04:11 am
http://www.udn.com/2007/10/21/NEWS/LIFE/LIF2/4062639.shtml
美國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FDA)的特別顧問委員會十九日籲請當局禁止六歲以下兒童服用咳嗽和感冒藥,因為沒有兒童服用後症狀舒緩的證據,反而有少數報告指出兒童服用後造成嚴重傷害。
委員會以十三票對九票通過決議。委員會的建議對於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並無拘束力,但當局通常會接受委員會的建議。
委員之一的賓州大學流行病學家韓尼希負責測試市售感冒藥物的療效。他表示:「我們目前所擁有的資料顯示,這些藥物看起來無效。」來自耶魯大學醫學院的委員會主席提奈提表示:「委員會的氣氛是這類藥物應該被禁用。」
顧問小組建議六歲以下兒童禁用的藥物,含有治療鼻塞的decongestant、治療過敏的抗組織胺(antihistamine)和止咳(antitussive)的任一種或多種成分,化痰的expectorant並未被點名。
聯邦食品暨藥物管理局新藥部門主管簡金斯表示:「假如當局決定限制六歲以下的孩童服用感冒藥,未必會導致藥品被禁用,而是加註『請勿服用』的警語。等到禁用的決策正式形成,短則一年,多則好幾年。」